一、融资租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ng Lease)是指在企业需要添置设备时,不是以现汇或向金融机构借款去购买,而是由租赁公司融资,把租赁来的设备或购入的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的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退租、续租或留购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承租的设备及设备的供货商是由承租人选定或指定的。由于租赁的设备是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或指定购买的,这就难免出现出租人对该设备缺乏了解或是外行,所以出租人对设备的性能、物理性质、缺陷、供货商交货迟延、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概不负责。

(2)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因为设备或供货商是承租人选定的,这就使得承租人先与供货商联系,再由出租人与供货商接触,最后出租人将所购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

(3)要签两个或更多的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个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供货商签订一个买卖合同。这实际上是一种三边交易,两个合同相互制约。如果出租人由于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出租人还要与提供贷款的机构签订一个贷款合同。

(4)全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能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并可在一次租赁期限内全部收回投资和合理的利润。

(5)租期较长。融资租赁的期限一般是根据设备当时的折旧速度来定,一般为3~10年。实际上融资租赁的租期基本上与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同。(https://www.daowen.com)

(6)不可解约性。由于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自己选定的,合同期满前,双方均不能解约,只有在设备自然毁坏并已证明丧失了使用效力的情况下才能终止合同,但还必须以出租人不受经济损失为前提。

(7)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在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而经济上的使用权则属于承租人。

(8)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退租、续租和留购的选择权。在通常情况下,出租人由于在租期内已收回了投资并得到了合理的利润,再加上设备的寿命已到,出租人以收取名义货价的形式,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实际上是租赁公司给予用户的一种中长期信贷,因为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设备的价款,等于对企业提供了100%的信贷,因此它具有较浓厚的金融色彩。融资租赁往往被视为一项与设备有关的贷款业务,所以融资租赁又被称为金融租赁或完全支付租赁。融资租赁适用于价值较高和技术较先进的大型设备,如大型电子计算机、施工机械、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等。发达国家企业的大型设备大多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或购买的,它已成为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融资方式,其交易程序如图10-1所示。

图10-1 融资租赁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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