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澳大利亚各州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入学考试管理,但其形式相对统一,基本体现出多元化、灵活性的特征。第一,国家资格框架体系是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主要制度依据。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AQF)提供了各层级教育之间的衔接贯通的路径。各个层级的资格均建立在行业需求基础上实施相互衔接沟通。学院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和进度,并能够接受不同的教育与培训学习的机会,这样就能够保证职校学生在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间灵活流动。第二,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是澳大利亚高中毕业生具备大学入学申请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12年级毕业后,学生可以选择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承担机构是TAFE;也可以接受具有学术理论性质的大学课程。目前,澳大利亚各州除昆士兰州不组织统一的高中毕业证书考试,而是根据学生高中课程学习成绩颁发毕业证书以外,其他各州均有统一的高中毕业证书考试(考试名称各不相同)。各州负责中小学教学与课程管理的机构(这些机构都是政府部门机构,有的隶属州教育部,有的是州政府下属机构)负责各州的高中毕业证书考试,包括考试命题、安排考试、组织阅卷及向学生报告成绩及发放毕业证书等,如新南威尔士州的“学习委员会”、维多利亚州的“课程与评估署”等。第三,考试成绩能够反映全过程的学习情况。一般情况下,成绩单记录的成绩一般有:学生在学期间的各科“学校成绩”;用“考试成绩”和“学校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折算得出的各科最终成绩,即各科“毕业证书成绩”;各科毕业证书成绩的“分数段等级”。这三个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入学的录取标准。其中,各科毕业证书成绩是大学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而各科成绩的分数段等级是大学各招生专业是否给予学生“优秀成绩奖励加分”的依据。[8]此外,从考核内容来看,考试科目通常会进行专门设计。比如为了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学生必须完成至少12个单元的基础课程,还必须完成至少10个单元新州教学委员会制定的“HSC课程”,每种课程都必须至少包括:①6个单元新州教学委员会制定的课程;②2个单元新州教学委员会制定的英语课程;③具有2个及以上单位值的3门课程(新州教学委员会制定或认可的课程);④包括4门学科课程。综合来看,澳大利亚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体现出了管理权限下沉、考试招生形式多元的基本特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