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岗位规范
2025年11月01日
五、岗位规范
(一)劳动纪律“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串岗。
2.不准干私活。
3.不准吃零食。
4.不准打闹嬉笑。
5.不准聚众闲聊。
6.不准带小孩上班。
7.不准打牌、下棋、玩游戏。
8.不准酒后上岗。
9.不准抽烟。
10.不准看非业务性书报。
(二)廉洁行医“十不准”
1.不准乱收费。
2.不准乱开检查。
3.不准开“搭车”药、“搭车”检查。
4.不准收“红包”、“回扣”、受礼,吃请。
5.不准开假证明。
6.不准对病人“冷、硬、顶、推、拖”。
7.不准私收现金。
9.不准私自向外介绍病人、处方、检查。
10.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三)病区岗位“四轻”
说话轻、关门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全员上岗“四做到”
1.全员挂牌上岗。
2.全员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员工是医院的主人,对跨进医院大门的人员均有热情接待、主动询问的责任和义务。如帮助指引找某人、找某科室、做某检查、看某种病等。
3.职工参加会议、学习、查房、手术、抢救、治疗等工作,要关闭传呼、手机发声系统。
4.职工应自觉维护医院声誉,不在病人面前议论或指责同行及同事的失误或差错,以免给病人增加精神负担和损坏医院声誉。
(张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