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
1.去皮质综合征:因双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所导致的皮质功能减退或丧失,皮质下功能仍保存。表现为:意识丧失,睡眠觉醒周期存在,貌似清醒但对外界刺激无反应。脑干反射、防御反射、原始反射均存在,但无自发动作。四肢肌张力高,双侧锥体束征阳性,二便失禁。姿势为:双上肢屈曲内收,双下肢伸直。
2.去大脑强直:因中脑或脑桥上部损害出现一种伴有特殊姿势的意识障碍。表现为:角弓反张、牙关紧闭、双上肢伸直旋内、双下肢伸直趾屈,双侧锥体束征阳性,双侧瞳孔散大固定。随病变程度加重,患者意识障碍加深,可出现呼吸节律异常。
3.无动性缄默:因额叶和(或)额叶皮质下回路受损导致的一种罕见综合征,也有学者认为系脑干ARAS受损所致,特征为:缄默不语、四肢不动,能注视周围环境及人物,可表现出一定的警觉性;睡眠-觉醒周期可能保留或呈睡眠过度状态。
4.UWS:也被称为VS,大脑皮层严重受损,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患者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睁眼,认知功能丧失,不能理解或表达语言,不能执行指令,存在睡眠-觉醒周期,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随活动及口部发声。(https://www.daowen.com)
5.MCS:是一种严重的意识状态改变,多由严重脑损害所致昏迷逐渐转归而来,其行为表明存在有限但明确可识别的对自身和环境刺激的感知证据。
MCS诊断(表现出以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反复、持续的行为):①执行简单指令;②可用姿势或言语表达是/否(不管正确与否);③具有可理解的语言;④有目的的行为(包括运动或情感反应)。
近年来,根据患者行为的复杂性,MCS又被细分为MCS减(MCS minus,MCS-)和MCS加(MCS plus,MCS+)。其中MCS-指患者仅有低水平行为反应,如视觉追踪、对痛刺激有定位反应,可伸手抓握物体、与环境相关性情感反应等;MCS+指患者存在较高级的感知,如执行指令、出现可理解的语言,用姿势或语言表达“是”或“否”等非功能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