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档案归集

第六节 档案归集

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评价组织机构应妥善保管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建立评价工作的档案,以备查存。

由项目评价组各构成小组将其在评价过程中收集整理和分析所涉及的数据资料、工作底稿等统一收集,交给综合组,综合组按资料分类然后建立成该项目评价文件夹,交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

在实践过程中,向委托方提供报告的同时,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全数归还,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