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筑牢司法防线
2026年09月21日
三、筑牢司法防线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强化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依法防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司法机关通过刑事诉讼,依法打击故意传播疫情或者放任疫情传播、故意隐瞒感染症状拒不配合隔离,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造谣滋事,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诈骗防疫物资等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通过民事诉讼,依法处理疫情防控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及时修复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信心。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司法工作,人民法院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等方面,提高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办案效果。人民检察院要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积极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专门工作机制。当前要落实中央政法委等部门2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