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标准

四、诊断标准

(一)诊断原则

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确诊需要提供病原学检测结果。

(二)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

① 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病流行地区旅行、居住,或与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有过性接触,有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结膜炎或关节痛等临床表现;

② 孕期感染寨卡病毒母亲所生的新生儿;

③ 来自寨卡病毒病流行地区、已知或怀疑其胎儿存在先天性脑畸形的孕妇。

2.临床诊断病例(https://www.daowen.com)

疑似病例,并且寨卡病毒Ig M抗体检测阳性。

3.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 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② 体内分离出寨卡病毒;

③ 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效价较急性期呈4倍及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病毒、基孔肯雅病毒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

(三)鉴别诊断

需要和以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1,8]: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黄热病、西尼罗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等。以上疾病的鉴别主要依据实验室病原学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