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和亚型

3.2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和亚型

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一方面是基于患者的行为表现,即患者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症状,如患者存在怪异的妄想症状(必备条件),并伴随有幻听[3],并且这些症状显著持续超过一个月。

另一方面依据三大系统。(1)ICD-10系统: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疾病及有关保健问题的国际分类》(ICD,1992年第10次修订版)的诊断标准。(2)DSM-Ⅳ系统:美国精神病学会提出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1992年第Ⅳ版)的诊断标准。(3)CCMD系统: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上文梳理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下文将介绍精神分裂症的亚型。根据美国精神病学会DSM-Ⅲ-R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可分为偏执型、紧张型、瓦解型、未分化型和残留型5种亚型[4],具体见表3-1。(https://www.daowen.com)

表3-1 精神分裂症亚型及介绍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