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党政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四)注重党政协同,形成 工作合力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院(系)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更是明确提出:“高校党委要指导院(系)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这就要求二级党组织要遵循学院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与行政系统的关系,与行政齐心协力谋发展促改革。具体来说,一是不能“缺位”,要积极履行政治职责,在抓方向议大事、抓规划建制度、抓干部带队伍、抓思想促和谐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成为促进改革发展的核心力量。二是不能“越位”,对于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党组织要与行政系统相互沟通,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要尊重学院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的决定权。三是不能“错位”,不能直接指挥教学科研活动、包揽行政管理事务,时时与行政分庭抗礼,处处与院长(系主任)不分高低,走向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