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事务的研究、决策与推进落实机制
2026年07月27日
(二)学术事务的研究、决策与推进落实机制
基层院系应以党政联席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术机构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重要学术事务履行研究、咨询、推进职责,对日常学术事务履行讨论决定职责。各部门的学术机构则负责部门学术事务的咨询与决策工作。
1.对学科发展事务的研究、咨询、决策与推进
学术委员会对学科发展方向、平台建设、团队设置、资源配置等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研究,提出意见和方案,经由党委会研究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由行政体系协调、各教学科研机构组织推进落实。
2.对人才培养事务的研究、咨询、决策与推进(https://www.daowen.com)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点、专业学位点等设置人才培养重要学术事项,学院教务委员会、人才培养战略组等机构则对人才培养方向、专业设置、培养计划调整等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研究,提出意见和方案,经由党委会研究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由行政体系协调、各教学科研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审、学位授予、人才培养质量、导师资格认定等日常学术工作履行讨论决定职责。
3.对人才队伍建设事务的研究、咨询、决策与推进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初评组以会议形式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和考核标准等重要学术事务进行审议研究,提出意见和方案,经由党委会研究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由行政体系协调、各教学科研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同时对专业教师职称评聘、考核等学术事务履行讨论决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