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院系治理结构

(二)党组织 领导下的基层院系治理结构

基层院系的中心工作,应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围绕中心工作所涉基本事务主要分为:政治事务、学术事务、行政事务。学院党组织主要履行政治事务(含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相关事务的决策、部署和落实;学术机构主要负责学术事务的研究与推进;行政机构主要负责行政事务的研究、部署与落实。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学院的各级行政、学术机构和教职工代表机构应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教授治学、行政推进、民主管理、多方监督的基层院系治理结构,构建良好的基层治理基础。(https://www.daowen.com)

基层院系的治理结构是以其组织架构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党政、学术等各组成部分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责任和分工而形成的。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为例,我们初步梳理了治理结构,如图1所示。

在治理结构中,主要设咨询、决策、执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术支撑)及监督等四类机构。各类机构主要组成及职能如下:

图示

图1 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院系治理结构

(1)咨询机构:院、系各类学术机构通过委员会议履行学术事务咨询职能。

(2)决策机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进行各类重要事务决策,学术机构开展日常学术事务决策;行政班子通过院务会和专题会进行日常行政事务决策;教代会、学代会、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学院发展和师生利益的重要事项民主决策。

(3)执行机构:党总支、思政研究中心承担政治、党建事务研究落实,院务会统筹行政事务研究落实,党政办公室承担党政事务执行和管理服务职能;教学中心、交通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各系科承担教学科研学术事务落实执行和管理服务职能;实验室及各类研究机构承担学术支撑服务职能。

(4)监督机构:纪委履行政治事务、党建工作及各类纪律监督职能;教代会、学代会履行学院学术、行政事务执行情况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