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和业务双促进的制度保障

(一)党建和业务双促进的制度保障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新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成功经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严格规范党支部基本制度、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的方法和途径。具体措施包括: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实施党建和业务“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挥领头雁作用,培育有强大号召力的“领唱者”。以党建统领学科建设,立足业务抓落实,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是“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工作落实制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搭建党建和学术业务“双导师”机制,学院党委书记吴兵教授作为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提升导师,院长凌建明教授作为学术业务提升导师,在党建和业务上给予支部书记巨大的帮助。全面提升“双带头人”党建和学术业务能力和影响力,促进党建创新与业务创新相融合,以坚实的组织力、坚定的政治影响力和持续的奋斗活力推动支部建设,并进一步产生辐射效应,带动学科在思政影响、立德树人和科学研究各方面创建世界一流。

二是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教工党支部参与学院决策。

(1)召开支委和行政班子联席会议。支部应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除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决策外,还应讨论制定干部推荐、访谈、测评等工作方案。以支委和行政班子联席会议形式研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和评价、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和考核事项。(https://www.daowen.com)

(2)参加部门事务工作例会。支部书记应参加部门事务工作例会,参与部门建设发展重要事项和关系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必要时应邀请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参加。

(3)列席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支部书记应列席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有关本部门行政班子成员、学术机构负责人人选讨论和管理考核的议题,并发表意见。

(4)列席部门学术机构和教职工代表会议。支部书记应本着尊重教授治学的原则视情况列席部门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对人才培养、学科发展方向及规划、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合理发表意见。应列席教职工代表的会议,了解教职工需求,帮助教职工代表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