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实训七

课堂实训七

一、实训项目

劳动法案例分析。

二、实训目的

考查学生对劳动法知识的掌握情况,培养学生独立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引导学生理性解决劳动争议。

三、实训方式(https://www.daowen.com)

法治小剧场。

四、实训过程

1.分成若干小组,5人左右为一组。

2.任意选取一劳动法案例,小组成员通过角色扮演,配合PPT进行课堂表演与展示,揭示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引用相关法条进行法律分析。

3.学生互评和教师点评。

五、实训要求

劳动法案例选择恰当,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正确,角色扮演形象生动,课堂表演和展示真实感人。

【注释】

[1]个体经济组织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部分内容请参看本书劳动合同解除部分的内容。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