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

习题

一、举例说明题(举出生活中的实例,解释下列法律术语的含义)

1.劳动者。

2.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

4.试用期

5.最低工资。

二、简答题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3.工资支付的原则有哪些?

三、论述题

1.论述劳动合同的解除。

2.论述劳动争议的解决。

四、案例分析题

1.2019年7月31日甲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部分约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000元。

甲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5000元。甲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结婚,但不能怀孕。(https://www.daowen.com)

(注:假设A公司所在地为昆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350元/月)

(1)该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该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在过了试用期之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怀孕,A公司能否要求与甲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

2.曾某原为盱眙县某电灌站职工,该单位属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其收入无法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一年只能发放10000元左右不等的生活费,曾某等多名职工外出自谋职业维持生存。2015年9月14日,曾某与澳吉尔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务雇佣合同书》。2016年12月18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曾某在工作中受伤。此后双方就该事宜协商不成产生纠纷。

资料来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江苏澳吉尔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曾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整理。

曾某与澳吉尔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3.刘某于2015年3月10日进入南京仁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创公司),担任人事主管,主要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及薪酬管理工作。仁创公司在其入职后直至2015年7月份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刘某要求仁创公司支付其自入职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仁创公司认为刘某系其单位的人事经理,其基本工作职责就是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人事工作,是刘某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资料来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7期《刘某与南京仁创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整理。

仁创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给刘某二倍的工资?为什么?

4.2002年3月1日,唐某进入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入职时,唐某向冠龙公司人事部门提交了其本人于2000年7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材料工程系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2年3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2002年3月1日至同年8月1日为试用期,此后双方每年续签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12月25日,唐某签署《任职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之员工,特作如下承诺:……本人以往提供给公司的个人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做假,愿意无条件被解除合同……”2008年12月23日,唐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限顺延至2011年12月31日。经查,唐某向冠龙公司提供的学历证明是虚假的。冠龙公司以学历造假为由解除了与唐某的劳动合同。

资料来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9期《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诉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整理。

冠龙公司以唐某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2005年7月,王某进入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王某从事销售工作,基本工资每月3840元。中兴通讯公司的《员工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别为S、A、C1、C2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价值观不符、业绩待改进;S、A、(C1、C2)等级的比例分别为20%、70%、10%;不胜任工作原则上考核为C2。王某原在该公司分销科从事销售工作,2009年1月后因分销科解散等原因,转岗至华东区从事销售工作。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及2010年下半年,王某的考核结果为C2。中兴通讯公司认为,王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故在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

资料来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编选组编《最高人民法院劳动案例指导与参考》之《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整理。

本案例中中兴通讯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