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灵活运用单耗计量单位,成功避税
2026年01月15日
案例3 灵活运用单耗计量单位,成功避税
基本情况
我国广东省某地有一生产出口产品的A家具生产公司,于2002年1月从某国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其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0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00块木材,而该公司由于近期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140块木材。(https://www.daowen.com)
问:该公司可以怎样进行避税筹划?
筹划分析
该公司由于近期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140块木材,但是在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时,即使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仍然是200块/套,海关也是难以测量的。如果海关给予批准,A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就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筹划结果
假设A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5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30%,其避税成果为:
[100000-100000÷200×140]×150×30%=1350000(元)
A公司由于灵活运用单耗计量单位,成功地避税1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