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零部件单独报关,少纳了8万多元税款

案例2 零部件单独报关,少纳了8万多元税款

基本情况

广州市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4月15日,从德国进口奔驰600型小轿车2部自用,报关进口时,海关审定的计税价为450000元/辆(含随同报关的工具件和零部件50000元/辆),海关课征关税405000元/辆,海关代征消费税84560元/辆,增值税159725元/辆。(https://www.daowen.com)

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筹划以减少纳税?

政策解读

依照现行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口小轿车整车的税率相对较高,而进口零部件的税率则较低,假若进口小轿车整车的税率为90%,进口零部件的税率为45%,进口小汽车的消费税率为9%。

筹划分析

【方案一】该进出口公司不进行纳税筹划,应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图示

【方案二】进行筹划,在该进出口公司进口报关时,将每部车的工具件和零部件50000元,单独报关进口,这时它的纳税情况是:

图示
图示

筹划结果

由于进口小轿车整车的税率相对较高,而进口零部件的税率较低,因此,在进口报关时,将每部车的工具件和零部件单独报关进口,可以取得不错的节税效果,在本例中,通过此种筹划,节约税收95513元(45000+18790+10844+2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