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沿革
(一)鸿庞氏时代(前2879—前258)
从公元前2879年到公元前257年,越南人用火焚烧植被,开始用刀石犁地种植和打井取水。为了防止老虎和其他野生动物的入侵,他们开始用树盖房子;为遮盖身体,他们用树皮做衣服;还用树汁做酒,姜和盐做调味品,来除去肉的腥味,用竹子装糯米蒸饭。公元前1110年,越南人食用枯叶、槟榔和熟石灰,用来预防疟疾和发热。他们使用石榴根、紫茎和五倍子染牙齿,预防牙齿疾病。他们生活在森林里时,食用薏苡仁,饮用干姜汁以防疟疾和对付潮湿环境,在别处生活时喝绿茶以解渴和防病。公元前3世纪,人们发现了一些草药,如豆蔻花、薏苡仁、菖蒲等。《安南奇略书》十五卷,载有木香、香附、降香、拜香、砒帽、象牙、犀牛、珍珠等。从公元前257年到公元前179年,有记载越南人使用毒箭[2]。
(二)医药交流融通期(前111—938)
从公元前179年到公元938年,中国人带回了许多越南药,如薏苡仁、使君子(在郊广种植)、白毛香、葛根、空心菜、豆蔻、波罗蜜、苦瓜、藿香、椰子、南瓜、奇南、槟榔等。据越南史记载,公元前257年,一位名叫崔伟的中医在越南行医,著有《公余集记》,在越南流传。此外,在此期间,还有许多中国医生来到越南行医,如林胜(479—501)、董奉(187—226)、陈修和等。中国和越南在中医药方面的交流由来已久。中医药很早就传到越南,越南也生产了一些中药,特别是一些名贵的中草药[2]。
(三)吴朝,丁朝,黎朝,李朝(938—1224)
吴朝(938—967)越南建立封建社会。丁朝(968—979)、前黎朝(950—1009)、李朝(1010—1224)等王朝在政治上大一统。他们注重经济发展和国防巩固,与中国保持联系。他们经常送一些贵重的药品到中国,如象牙、犀角和沉香。吴、丁、黎朝时期,越南没有卫生院。到了李朝,越南已经没有太医部。当时御医经常为朝廷人员和官吏治病,用汤药和佛珠治疗[2]。
(四)陈朝至黎朝(1225—1428)
陈朝时,太医厅更名为太医院。他们不仅为朝廷和官员治病,还有着管理国家卫生保健的责任。越南有不少传染病,朝廷派太医院的人去治病。1261年,陈王朝开始进行选拔考试,选派优秀医生到太医院指导培训。太医院为皇帝和军队收集和储存药品。1260年,中国元朝时期,越南进贡朱砂、沉香、犀角、砒帽、珍珠、象牙、黄金、铂金、陶器等许多名贵物,还有儒家学者、医生和算命能手,每类人三人。太医院组织山区采药种植,先后到安子山、东潮、范五老、海兴省种药,主要种植军需药品。和平时期,两国进行了南北医药交流。1362年,陈浩(越南皇帝)组织人民在寺庙、沿江两岸以及农村等地种植南药。针灸也在同一时期得到发展[2]。
(五)黎朝(1428—1788)
其间,越南注重发展医药和文化,发展经济,巩固国防,重新与中国接触。1457年,黎皇帝派使节来华,用越南特产交换中药。他们重视健康和生命,修立了律法《红德律》,谴责医生没有医德赚钱(541条),规定了卫生条例,严禁使用高毒、迷药类的药品(423条),严禁食用腐肉(420条)。而法医主管刑案,有《人身检验法》。
1467年,国家为了避免产妇死亡,禁止了流产药物。1589年,为了避免早婚,国家规定男性的结婚年龄为18岁,女性为16岁。1676年,淘公正撰写了《保生撮要》。为了缓解社会的压力,1467年初,早山西省流行瘟疫,黎皇帝出资为百姓治病,派人照顾孤儿和老人。
朝廷的医疗机构也设有太医院,其中包括太医院大使、太医院使、御医正、御医副、辨验、良医正、良医副、医学训科等。各省都有济生堂,负责官员、军队和囚犯的治疗,卫军良医的任务是保证将士的健康。传统医学在各个地方和央都保留,供军队和人民使用。每年都有医术高明的医生通过考试选拔到太医院工作。在药品管理中,禁止用盐硝制作炮弹。1715年,黎皇帝允许人们自由买卖肉桂。如果他们卖盐硝、红丹、红花和山生,就得交税。随着医学的发展,后黎朝太医院编撰了《医学概论》一书,医生经常用古方治疗内科、妇科、儿科和外科疾病。1747年开始有医学考试和医学博士考试[2]。(https://www.daowen.com)
(六)阮朝(1802—1945)
阮朝也有卫生机构,各个省济生堂更名为良医厅。针对当时孤儿、残疾人人数较多,各省都有专门的组织救济这些人。国家有许多地方都有传染病。每一位当地医生都必须预防和治疗传染病,如瘟疫。太医院规定如何用药,如炮制、检验、煎煮等。太原市医院已设立外科。太医院为培养医学生,开办医学院,并规定了医师应遵守的准则[2]。
(七)法国殖民制度时期(1884—1945)
法国入侵越南时期,西医占主导地位,东医不再盛行。各地、各市、各处都建立了许多西医医院,由军医管理。1905年6月30日,良医厅被解散。当时,国家卫生组织中民族医学没有地位。只有西医被用来治疗上层阶级和贵族,穷人不能去医院,但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和丘陵地区的人仍然使用传统医学。因此传统医学在当时虽受殖民政策的控制,但仍在民间盛行。1920年,法国殖民者进一步限制东医。1926年,禁止使用有毒药物,但遭到了民族医学的抵抗。1939年,统治者制定了一个协定,只允许用几个传统药物治疗疾病,而且良医要对这些药物负责。
1943年12月8日,朴硝、红丹、朱砂、水银、胡粉、净白矾、川乌、雄黄、芸香、王不留行、草乌、附子、天雄、砷砂、马钱子、天麻、罂粟壳、斑蝥等有毒性的药品正式获准用于治疗疾病。在这一协议中,有几种毒性较小的药物,如朴硝、芸香、朱砂、红丹、大麻、罂粟壳、雄黄、王不留行等,虽然受到法国的严格控制,但传统药物仍然在各地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了保护传统医学,传统医学学会于1936年9月14日成立。开始培养优秀医生,出版46种医学期刊。为交流经验,1939年,传统医学学会在荣市举办了东方医学展览,主要介绍民族医学的发展和治疗。在北方,越南医学会成立于1937年,付德朱发表了《越南医药会纪要》。为了交流信息经验,还成立了南方民族医学会,促进传统医学发展[2]。
(八)越南民主共和国时期(1945至今)
法国殖民者统治的80年里,越南人民和殖民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80年后,在胡志明和越南劳动党的领导下,越南独立。1945年9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
自1945年9月2日至1954年10月10日,政府军与法国殖民者作战,以捍卫国家独立。东医学虽有发展,但主要为抗战服务。1946年,在广南、平定、广义省等地成立了东医会,在北方成立了南药研究会。1946年12月,法国殖民者入侵越南。在此期间,东医学研究班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南药炮制所成立。从1946—1954年,传统医学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保障了人民的健康,一些药方也为参加抗战的军队提供了支持[2]。
1955年2月27日,胡志明给医学学术讨论会写信,其中一部分是关于医学赖以生存的原则。在过去,东医学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南北医结合治疗疾病,现在为了拓宽治疗范畴,要重视研究,将东、西医结合。根据101号首相文件(1961年3月15日),21号政府文件(1967年2月19日),226号政府文件(1978年10月19日),允许采用具有科学依据和丰富经验的东西方医学防治疾病,进一步发展传统医学;《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展和完善人民健康保障体系,应当以发展和扩大民族医药为基础,实行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相结合的国家医学。
1955年11月4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在各地开发利用南药的26号文件。1956年4月12日,卫生部333号文件规定,卫生部组织东医房专门从事东医学的研究。
根据399号文件,1957年6月3日,越南成立了东医学内务部,领导东医学的思想和业务。1957年6月17日,在总理237号文件中,总理府成立了东医务,主要是帮助卫生部领导全国东医工作。同时,根据1957年6月17日第238号文件,总理府成立了东医学研究所,负责研究和应用各种临床疗法,如用现代医学证明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治疗效果,以及研究草药的培育[2]。
1958年,东医学研究所开始建立中药种植园。1960年在河内,中草药种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体系,包括三岛、文典、巴维、沙巴四地。1961年6月3日起,卫生部第481号决议指示,上述中草药种植体系由药物院负责,专门研究指导全国中草药种植。1966年12月6日,根据总理210号文件,总理办公厅负责东、南药品的进出口工作。南北药业总公司隶属于内商部,药物总公司隶属于卫生部,药品运输隶属于卫生部分配局。根据卫生部903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国家药品西药和传统药物丸散膏丹管理,国家药物南药和北药管理。丸散膏丹的使用、生产,应当经东医会批准,制定民族医学执业规则和有毒药品使用规则[2]。
根据965号文件(1956年7月)和741号文件(1968年12月30日),内务部成立了越南针灸协会(隶属于越南医学总会)。1975年4月30日,越南统一。1975年5月以来,越南传统医药在南方迅速发展。传统医学院于1975年在胡志明市成立。针灸院成立于1982年。1988年,全国近37个省市建立了传统医药院校,259个医院设置传统医科,4 000多家诊所采用南药、针灸结合西药治疗疾病。医学院校设有传统医学系,医学院校的学生必须接受3个月的传统医学培训。1980年,河内医科大学培养研究生和进修生。到1989年,越南传统医学院共培养了858名医生、722名医士、604名良医、136名药剂师和59名外籍医生。越南针灸院还培训了许多国内外医生。特别是1989年在越南能授予博士学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