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修订的主要特点
此次《规定》修订出台,着眼于回应广大高校辅导员实际关切的问题,着力解决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进一步体现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修订后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的领导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新做出的具体安排,是新时期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法规。
(二)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
《规定》丰富和发展了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九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辅导员要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的身份
《规定》指出,高校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https://www.daowen.com)
(四)进一步强调了高校辅导员配备选聘的相关要求
《规定》强调,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同时规定了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规定》还强调,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
(五)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培训要求
《规定》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要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六)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发展通道
《规定》对制定辅导员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高校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晋升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注重考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的方向,要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