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裁判法介绍

二、裁判法介绍

(一)赛前裁判工作

(1)裁判员组织球员用挑边器进行抽签,球员根据抽签结果选择方位、发球权及接发球权等。

(2)裁判员将球员抽签结果依次填入计分单。

(3)裁判员组织球员挑选比赛用球。

(4)裁判员严格检查球员比赛服装及参赛证件。

(5)裁判员领球员入比赛场地,比赛正式开始前,球员可进行2分钟适应性练习。

(二)赛中裁判工作

1.比赛开始

裁判员宣布“运动员停止练习”,并收回比赛用球,裁判员根据抽签结果,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并示意发球员发球,接发球员准备接发球,然后再将比赛用球抛至发球员手中,裁判员入座后,随之宣报比分。

2.判定比赛胜负

(1)国际赛事中的单打比赛一般采用七局四胜制,每局比赛结束之后双方球员要交换比赛方位,任何一方球员在比赛中获得四局胜利则为胜方,若比赛进行至决胜局,比分打到5分时,双方球员再次交换比赛方位。

(2)每一局比赛,先赢得11分的球员为该局胜方。一局比赛,球员每次发完2个球便要交换发球权,若该局打到10平时,球员每发一个球便要交换发球权,此时,一方球员先赢得2分便为胜方。(https://www.daowen.com)

(3)比赛中球员若将球打破或球拍发生断裂等意外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叫停比赛。

(4)比赛开始后如果球员方位及发球、接发球权没有依照规定进行,裁判员应及时中断比赛,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比赛。

(5)裁判员判定比赛1分的胜负,须遵照乒乓球裁判法规则严格执行。

(6)一场比赛球员有一次1分钟暂停机会,球员要求暂停时,裁判员要将计时器摆放在球台上,暂停时间结束,裁判员应立即要求球员回到比赛球台进行比赛。

(7)每局比赛结束后或球员要求暂停时,球员可回到休息区接受教练员的场外指导。

(8)球员在比赛中发球动作有明显遮挡或身体移动球台等,裁判员可对其进行警告或直接判其失分。

(9)单打或双打比赛,球员只能接受己方赛前申明的个人为唯一的场外指导;团体比赛,比赛球员可接受本场比赛己方教练员和参赛球员的指导。

(三)赛后工作

(1)比赛结束后,裁判员核对记分单,双方球员及裁判员签字确认。

(2)裁判员组织球员有序离场。

(3)裁判员将记分单交至赛事记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