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分类的成效与意义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19 年正式施行,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统计,2019年以来,上海市1.2万余个居住区达标率,由2018年年底的15%提升到90%。至2019年10月底,上海全市可回收物回收量较2018年10月增长4.6倍,湿垃圾分出量增长1倍,干垃圾处置量减少33%,有害垃圾分出量较2018年日均增长9倍多,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2.435万吨/日。同时,上海市已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
此外,上海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于2019年年底向全市注册志愿者和市民进行问卷调查。已回收的877份市民问卷显示,71.6%的上海市民能够准确区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对应投放的垃圾种类,79.8%的上海市民即使无人监督也能够自觉主动遵循垃圾分类,7 成以上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效果较为满意。
作为率先强制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上海经验”于中国无疑具有借鉴意义。然而,垃圾分类在其他城市该如何推行,仍需因地制宜。目前,我国237 个地级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至2020 年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中国进入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
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采取国家制定的垃圾“四分法”——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便于市民理解,有些地区则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比如,上海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之分,而北京则是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的强制推行需要立法保障。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正在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目前,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九个城市均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北京是首个立法城市,其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仅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而且罚款力度不低于上海。

全国先行先试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https://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而大部分已经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亦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太原、铜陵、杭州等城市还对违规投放垃圾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强制推行垃圾分类,不仅需要惩戒违法投放垃圾行为,也需要以激励方式推动市民积极参与。目前,积分兑换成为引导垃圾分类的主流方式。和上海一样,越来越多城市开始推行市民个人的“绿色账户”,鼓励市民通过垃圾分类积攒积分,兑换礼品。在北京崇外街道,市民可用垃圾分类的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约40 个塑料瓶就能换一袋盐,价值三四块钱;300 多个瓶子差不多能换5 公斤大米。
垃圾分类虽然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进,但整个环节也存在短板。
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认为,目前全国整体上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有限,先行先试的46 个重点城市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 左右。同时,试点城市的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上的收获并不多,获得感也并不强。
而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一系列环节上,各个城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还没有明显解决,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目前更是不足。如若前端和中端的垃圾分类及收集能够较好地完成,将有助于在后端处理过程减轻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各个城市要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也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类标准和规则。
撰文 邱慧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