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场所建设

(一)购物场所建设

购物场所旨在为游客服务,不仅是旅游景区的观光游览的重要内容,也可有效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旅游景区其他配套服务项目的二次消费和地方相关产业链息息相关。旅游购物场所的建设应不破坏主要景观、不妨碍游客游览、不与游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见图2—68、图2—69),购物场所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外部广告标志不过分影响观景效果(见图2—70、图2—71)。

旅游购物场所主要包括商业街、综合服务区和特色购物点。商业街街区范围内应充分挖掘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文化资源,商业街的建筑格局应充分体现集中、集密、高低错落有致的特点,外立面可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特色进行装修设计,统一审定。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特色商品购物区的规划、建设和经营必须体现旅游购物、旅游商品的规律,如商品质量、价格、品牌、文化、销售地域等因素,必须考虑到旅游特点和游客习惯,充分体现出对游客的吸引力、购物的方便性和舒适性等(见图2—72)。

图2—68 旅游景区内各类沿主要观光通道设置的旅游购物场所

图片说明:上左图为乌镇(5A级);上右图为深圳世界之窗(5A级);下左图为深圳欢乐谷(5A级)沿主要观光通道设置的旅游购物场所,整洁、规范,不妨碍游客游览。

图2—69 不合理设置的旅游购物场所

图片说明:某旅游景区内旅游购物场所的乱摆乱放,侵占了游客观光通道且不美观,扰乱了游客游览秩序。

图2—70 深圳欢乐谷(5A级)临时售货亭

图片说明:深圳欢乐谷临时售货亭停放在主要游客通道上,非营业时间售货亭外观如左图,绘制该旅游景区卡通人物,整体整洁、干净;营业时间整体打开如右图,有专人整理,商品摆放整齐。

图2—71 具有地域文化色彩的官渡古镇(4A级)旅游购物场所

图2—72 旅游购物商业街

图片说明:左图为乔家大院(5A级)商业街;右图为深圳欢乐谷(5A级)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