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建立严格的农业用水与节水管理制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6.2 建立严格的农业用水与节水管理制度

农业用水要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要在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基础上,明确各地区农业用水总量和灌溉用水定额两套控制指标,作为管理农业用水的基本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大流域用水总量分配,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分配的指标,逐级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制定本地区各类灌溉用水定额。各地区和各用水户要在用水指标控制下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用水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节约的水允许有偿转让。这项工作首先在部分地区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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