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关系的交织,随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不断萌芽、生长,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潜在的利益格局,构建出了由不同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经营模式。从经营主体来看,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农民自主型、农庄型、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村集体主导型、股份制模式和合作社模式等7种,每种经营模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需要根据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运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