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庄型

二、农庄型

(一)运营特征

“农户+农庄”型相较农户型具有一定规模。农庄型乡村旅游以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为依托,以传播农耕文化为核心,利用田园景观为游客提供乡村生活休闲体验以及住宿、餐饮等基本服务,是在传统农家乐基础上升级壮大后形成的发展模式。在利益分配方面,农庄主作为投资主体自负盈亏,农民通过在农庄打工获取一定的劳务报酬,因此不需要对农庄经营的盈亏负责。

(二)模式利弊

该模式相比农户自主经营模式,其一个明显优势在于将经营空间从农户扩展至农业生活的活动空间,经营范围也在农家乐单一的餐饮、住宿基础上增加了娱乐、购物等活动。并且,农庄型经营模式还拓展了经营收入的结构,增加了例如垂钓、采摘等收费项目。此外,由于农庄可以吸纳农户就业,因此对周边农村具有一定的辐射作用。

同时,由于同样受缺乏标准规范、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慢等条件限制,农庄型乡村旅游也很难产出精品,做出品牌。此外,由于农庄型乡村旅游的投入资金和日常资金流量相对较大,需要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个体农庄经营者一般缺乏融资思维和渠道,难以吸引外来资金,在人才雇佣上也较少聘用外来人才。

(三)适用对象

该模式适用于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农作物或农产品特色鲜明,周边市场容量较大,靠近经济发展程度比较活跃地区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