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营模式

三、经营模式

传统村落型乡村旅游通常会涉及大量文物保护的问题,而实际的旅游开发和经营会受到国家或是各省市对不同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和利用原则的限制。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是第一位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一些历史建筑进行整体修缮和维护,普通的村集体难以承担如此大规模的投入,因此,通常是由政府为主导,出资对传统村落进行修缮与维护。同时由政府搭建平台,对发展方向进行整体把控,并通过村集体统筹,在确保传统建筑能够得到妥善保护的前提下,吸纳企业参与开发。

【注释】

[1]梁明珠,赵思佳.文化导向的城市历史村镇更新模式比较研究——以广州市小洲村、黄埔古村、沙湾古镇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5(04):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