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密度

二、精密度

精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在同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在不同实验室、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重现性。

1.重复性 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或将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溶液,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2.中间精密度 为考察随机变动因素对精密度的影响,应设计方案进行中间精密度试验。变动因素为不同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

3.重现性 法定标准采用的分析方法,应进行重现性试验。协同检验的目的、过程和重现性结果均应记载在起草说明中。

4.数据要求 均应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和可信限。

表7-2为样品中待测成分含量和可接受范围。

表7-2 样品中待测成分含量和精密度RSD可接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