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历史回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历史回顾

20世纪80年代苏南乡镇工业快速发展,使许多河段水质受到影响,导致20%的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地表水已不适合饮用。从20世纪80年代末,太湖湖体富营养化日益严重,开始暴发较大面积蓝藻,太湖水质局部恶化到Ⅳ和Ⅴ类。1990年、1994年、1995年、2000年,太湖蓝藻多次大规模暴发。“十五”初期,太湖流域水体水质基本上以Ⅴ类和劣Ⅴ类为主,水污染超标率平均为82%。2007年5月,梅梁湖、贡湖蓝藻大规模暴发,导致小湾里水厂、贡湖水厂原水恶臭,无锡市部分地区断水长达一个星期左右,几十万人口无水可用。

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从“九五”开始就列入国家“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先后经历过“九五”、“十五”和“十一五”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2000年)以工业污染治理为主,国家制定了《太湖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提出到2000年实现“太湖水体变清”的目标,要求江苏省建设41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8项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九五”期间,综合治理理念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实际工作还是以工业污染事后治理为主,“太湖水体变清”目标并没有实现。第二阶段(2001—2005年)以工业、城镇污染治理为主,国家制定了《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要求江苏省建设9大类176项综合整治工程。与“九五”相比,“十五”城镇污染治理进展较快,部分地区综合整治也取得明显成效,项目完成率较高。但对照“十五”计划水质目标,虽然湖体基本达到要求,主要环湖河流出入湖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1.9%,但主要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53.3%。第三阶段(2006年至今)是流域综合治理阶段,国家制定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提出2012年和2020年近远期目标。2007年无锡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下决心根治太湖水污染问题,努力让太湖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到2012年底,90%以上的治理工程已建成投运,太湖水环境向好趋势已现端倪,除总氮外,各项指标均提前实现2012年目标。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从2007年的62.3下降到56.8,由中度富营养状态进入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3项考核指标分别处于Ⅱ类、Ⅱ类和Ⅳ类,较2007年分别下降17%、75%、37%左右;总氮虽仍处于劣Ⅴ类,但较2007年下降22%左右。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改善明显,劣Ⅴ类河流较2007年减少9条。至2018年,江苏省已连续11年实现国务院要求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治太目标,太湖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从62.3下降为56,同比下降0.8,从中度富营养状态降至轻度富营养状态。国家考核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为3.9m g/L、氨氮为0.16m g/L,年均浓度均处于Ⅱ类;总磷年均浓度为0.087毫克/升,处于Ⅳ类;总氮年均浓度为1.38毫克/升,处于Ⅳ类,四个指标分别较2007年下降13.3%、82.5%、14%、51.7%。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年均水质符合Ⅲ类,占73.3%;其余4条河流水质为Ⅳ类,水质同比稳定(2007年有8条为劣Ⅴ类、4条Ⅴ类)。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37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

图示

2012年,太湖湖体从中度富营养状态进入轻度富营养状态

“九五”至今,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历了三个转变:一是从应急性治理转向综合整治。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遏制急剧恶化的水质,突击进行了一些水质达标行动,如1998年太湖零点行动和2000年太湖水体变清行动等,以治理污染严重的工业为主,希望通过应急性的活动实现水质改善,但收效甚微。从2000年开始工作重心转移,从工业污染治理为主到工业、生活、农业等污染防治并重,从单一的治污到治污与生态恢复并举,注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逐步走上了综合整治的道路。二是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九五”以前工业污染控制主要停留在末端污染治理,但“治污”的速度跟不上“制污”的速度。2000年以来注重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关停并转迁等手段,淘汰一批化学制浆造纸、化工、酿造、制革等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产业,鼓励引进高科技、低污染、少耗能的高新产业,逐步引导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三是从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治理到积极发挥市场经济手段在治污中的作用。“九五”期间还主要依靠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手段治理污染,进入“十五”,重点流域治理开始注重经济手段的作用。陆续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开征并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行业经历了“保本”到“保本微利”,再到“保本有利”的阶梯发展。在政策创新的指引下,各地出现了大量BOT、BT等新的建设、运营方式,突破了资金短缺的瓶颈,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明显加快。

纵观三个阶段的治太工作,前两个以突击性、运动性治理为主,治污范围较窄,治污速度落后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速度,流域水质进一步恶化。第三个阶段,尤其2007年无锡水危机事件,是太湖治理工作的分水岭:在治太认识上,深刻意识到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问题,因此,社会对太湖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取得了共识;在治理措施上,从点源治理单打独斗到综合治理组合拳,从工业、城镇覆盖到农业、农村等社会各个治理领域;在工作方式上,从环保等少数部门孤军奋战为主转入多个部门联合作战,形成了团结治太的良好局面。太湖治理全面步入多元化综合治理阶段,投入明显加大,治理工程明显加快,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一期间,江苏强力推进太湖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做法有:(https://www.daowen.com)

坚持依法治太。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面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首先,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每年江苏省政府与太湖流域5市政府签订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将水质目标分解到地方政府,并由省政府组织考核通报。其次,执行更严地方环境标准。2007年颁布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18年进行修订;2011年出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2018年进行修订,倒逼排污单位提标改造,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再次,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出台太湖治理省实施方案、太湖治理“十三五”行动计划、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规划,明确水质达标期限、总量削减任务和工程项目,并抓好组织实施。最后,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成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江苏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太湖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此外,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9月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10年、2012年和2018年3次对条例进行修正,提升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标准,实施污染物减量替代,从源头促进流域结构调整与主要污染物减排。

健全应急防控体系。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出台蓝藻暴发和湖泛防控两个应急预案,省领导每年现场视察指导和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太,细化完善年度应急防控实施方案。首先,抓好责任落实。制定实施应急预案,细化完善年度应急防控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任务分工,并加大力度检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其次,确保供水安全。全面构筑起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安全屏障,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实施原水至出厂水全流程、高频次水质检测,各水厂出厂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2018年,太湖流域27个饮用水源地安全供水达26亿立方米。再次,防控蓝藻湖泛。实时监控水情藻情变化,利用远程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开展巡查。提升蓝藻打捞处置能力,2018年打捞蓝藻186万吨、水草7.2万吨,自2007年起累计打捞蓝藻1000多万吨,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开展全湖底泥监测,将水质异常发生区域纳入清淤方案,累计完成清淤约3900万立方米,其中2018年完成清淤80万立方米,并适时实施引江济太,2018年调引江水8亿立方米、入湖3.3亿立方米,有效减少了湖体内源污染。

着力长效治理。持续开展工业点源、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流域经济转型升级。首先,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累计关闭化工企业5000余家,关停印染、电镀、造纸等重污染及不能达标排放企业1000余家,促进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土地空间,苏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已超3万亿元。其次,加快治污设施建设,2018年,太湖流域新增污水管网2.5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总能力达848万吨/日,是2007年的2.6倍,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供水和生活垃圾运转处理“三个全覆盖”。再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出台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推进一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建立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治理清单154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90.8%,关闭搬迁养殖场4400多家,开展近2000家规模养殖治理,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以上。对太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的渔业养殖进行综合整治,实施太湖4.5万亩和滆湖2.3万亩围网养殖拆除,以及环太湖3公里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清理流域围网养殖4万多亩。共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105个,保护与恢复湿地约15万亩。

加大资金投入。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对太湖治理投入总额超过1500亿元。省财政设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累计安排260亿元,主要用于太湖流域基础性、公益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和重大治理项目。从2014年至2018年,采用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每年安排省级统筹资金8亿元,切块市县资金12亿元。

建立协调机制。2008年,国务院批复设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12个部门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江苏成立了由省长、市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以及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太湖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治太和科学治太。坚持规划引领,出台太湖治理江苏省实施方案、江苏省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明确水质达标期限、总量削减任务和工程项目,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目标责任制,省政府每年召开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与太湖流域5市和省10个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定性和定量考核,每月调度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每季度通报责任书进展,年终由省政府组织考核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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