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河湖生态建设路径实录
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突显了太湖流域整体面临的环境压力及其生态脆弱性,因此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全面推进截污控源的同时,也系统开展了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针对太湖流域自然地理条件和面临的河湖湿地消失、破坏、受损等突出问题,江苏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以湖体、河口、入湖河道、重点区域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从2007年以来,开展一系列生态保护、生态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控标准,通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全面增强了流域生态系统循环能力、改善了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功能,生态治理成效逐步凸显,部分区域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加。
一、太湖流域生态隔离带及防护林体系建设
根据太湖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需求,江苏省大力推进太湖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努力发挥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作用,促进太湖水环境改善,开展包括江河湖防护林体系、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城市景观生态林、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改造在内的一系列工程项目。
长期以来,环太湖地区由于缺乏生态防护林带,暴雨季节常导致地表径流增多,农业面源污染物随车地表径流直接流入湖泊中,增加了水体氮磷总量,为蓝藻生长和暴发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在调整流域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施用量以及保护流域自然植被(森林、湿地)的基础上,在环太湖区域,科学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防护林体系,能较大程度地将氮、磷等营养物质保留在陆地生态环境物质循环之中,可以达到治理水体富营养化的根本目的。
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后,太湖流域开始实施全面的水环境整治行动,并提出了“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治太战略,并把环太湖生态防护林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生态修复工程和太湖水污染治本手段,确定到201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完成造林绿化约1.7万公顷,环太湖1公里范围内建成生态防护林的建设目标。
据此,江苏省林业局编制了《太湖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流域内各地全面完成环太湖一级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周边2公里、入湖河道两侧生态防护林建设,同时,重点开展流域内环湖缓冲地带、丘陵岗地、退耕地、道路、河岸、城镇和村庄等不同地类林业生态修复工作,印发《环太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导则》,指导各地科学编制生态防护林建设实施方案。近五年,环太湖三市共完成封育造林26.8万亩,其中,苏州市完成11.7万亩,无锡市完成6.8万亩,常州市完成8.3万亩,均超额完成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无锡、南京、镇江先后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苏州市获“国家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常州市获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承办权,并正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在缓冲、阻隔、吸收和降解流域内流入太湖内的各类污染物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涵养了太湖水源,减缓了太湖流域水土流失。
二、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湿地不仅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同时还具有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旅游休闲等多种社会经济价值。湿地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资源,湿地保护与恢复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过去十年太湖流域开展了生态湿地保护与恢复、净化型人工湿地建设、水生植物控制性种养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
2005年,江苏省在完成首次湿地资源调查后编制了《江苏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06—2030)》。太湖作为全国第三大淡水湖,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重要湿地名录,是国家重要湿地。2007年5月,太湖蓝藻暴发后,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均将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太湖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重点实施太湖湖滨、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上游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恢复基底整理、种植水生植物、生境改造、生态护坡或自然堤岸建设、收割水生植物、生物墙建设、生态廊道建设等。重点工程包括环太湖湖滨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湿地恢复工程、上游重要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净化型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等类别。
2007—2008年,江苏省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15)》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2008—2020)》。在“十二五”期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重,把生态恢复与建设作为长期的任务,列入全省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明确目标任务予以推进,而太湖流域湿地恢复治理也成为江苏湿地恢复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大流域内湿地的抢救性保护。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流域内重要自然湿地及已恢复湿地的保护。目前流域内已建湿地公园25处,湿地保护小区127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8.1%。二是实施退化湿地恢复工程。在太湖湖滨带、太湖通湖河渠及其支流、上游重要湖泊或水库等地,开展环、带、面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与恢复,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促进太湖水环境改善。至2014年底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已经支持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八期100余项,恢复湿地约15万亩。
恢复后的太湖流域湿地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太湖、滆湖、长荡湖、阳澄湖等重要湖泊通过实施退渔还湖和湖滨植被恢复,湖泊面积逐步扩大,湖泊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丰富,综合效益显著。在环太湖岸线区域,一批湖滨湿地生态恢复项目相继实施,沿湖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整治,无锡贡湖湾湖滨湿地恢复项目被国家林业局确认为国家湿地恢复示范项目。在湿地恢复的基础上,苏州新区太湖国家湿地公园、吴中区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度假区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无锡太湖贡湖湾省级湿地公园、蠡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相继建立,融湿地保护、生态体验、环境教育于一体,成为周边公众重要的自然体验和游憩资源,深获当地群众好评。
建成的生态湿地有显著的污染物拦截和净化功能,以《总体方案修编》中确定的江苏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区2010年总氮和总磷排放总量数据计算,已实施的生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年均削减总氮、总磷量分别约占2010年江苏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区排放总量的15.9%和26.1%。而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湿地恢复工程建成以芦苇为主的太湖湖滨湿地植被带55公顷,项目区湿地植物每年可从水中去除氮56.71吨、磷7.32吨,削减大气中的二氧化碳2875吨,释放氧气1887吨,取得明显生态效益此外,太湖流域众多湿地还具有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生态气候和美学多方面的价值,通过近年来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实施,在苏州、无锡、常州等地的太湖湖滨,入湖河流及河口,以及滆湖、长荡湖等上游其他湖泊、河口建设了一批生态湿地,涉禽、游禽类湿地水鸟数量显著增多,发现的区域和种类数量也日益增加,起到了积极的保护和示范作用,也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
三、环太湖绿色廊道建设情况
由于江苏太湖流域景观格局破碎化,景观结构和组分趋于人工化,致使景观生态功能不足,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增强源地与周围斑块间连接,在景观格局构建中生态廊道的建设显得至关重要。打造环太湖绿色廊道建设将有机串联城市、集镇和村落,形成体现历史文化、自然山水和城镇风貌的绿色廊道,提升水系岸线及滨水绿地的自然生态效益,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地域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江苏在2011—2012年启动太湖环湖生态廊道的研究与建设,并依据生态廊道在研究区景观组分中的分布以及功能特点,在太湖流域分别构建城市区域廊道、森林生态廊道、农业生产廊道三类。城市区域廊道主要集中分布在常州市、江阴市、常熟市、苏州市等城市市区位置。城市区域廊道主要位于江苏太湖流域高度城市化区域,是经济社会活动密集的区域,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相对脆弱、生态流最易被阻隔的地带。城市廊道的作用是将主城区与生态源地连接,提高源与汇的连通性。作为城市区域与自然生态流进行交流的大动脉,是生态格局构建的关键。森林生态廊道主要位于宜兴市、溧阳市和金坛市等城市植被覆盖率较高的林地。森林生态廊道的主要功能是将主要林地与源地这两类生态功能相对完善的景观类型有效连接。目前太湖流域生态廊道已经形成从宜兴、武进、无锡、苏州的环湖形态,开展了湖滨带恢复与保护的系列工程,成为了环太湖的一张风景名片,吸引了众多游客,也为沿湖生物多样性增加了丰富的地理空间形态。
四、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太湖流域的治理离不开对流域管理的意识提升和方法改善,从国际看,发达国家对流域的管理也经历了从水质管理到生态管理的演进过程。太湖流域借鉴国内外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经验与办法,也开展了具体的试点工作。(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末,美国、加拿大等国开始意识到流域本身是有生命的,由此逐渐将水质管理的着眼点转向水体生态系统健康管理,将修复和保持水域的化学完整性(水质)、物理完整性(水量和栖息地环境)和生物完整性作为管理目标,并通过对化学、物理完整性的保护,最终达到对生物完整性的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高生态功能区,修复和恢复低生态功能区,美国联邦环保局首先提出了水生态分区体系,根据地形、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等自然地理要素进行了水生态一级分区至四级分区的划分。其中,四级层次是在三级生态区基础上由各州进行划分,五级层次是区域景观水平。
(一)国际水生态分区体系经验的水生态区划分。这一分区体系目前已成为美国河流管理的基础单元。
(二)我国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三级分区体系
我国国家“水专项”利用“十一五”“十二五”近10年的时间研究完成了全国十大流域水生态一级、二级分区以及太湖、辽河两大流域三级分区的划分技术方法体系。2015年,在原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科技司以及“水专项”办公室的指导下,由中国环科院负责编制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建立了全国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三级分区体系,划分十大流域片区为一级区,进一步划分二级区338个、三级区1784个,这一方案为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与实施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指明了方向。
(三)江苏省推动水生态功能区划分总体情况
长期以来,执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我国区域性水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以此为核心围绕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制定水环境管理的策略和方法,在解决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却难以满足恢复和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需求。虽然水污染控制仍是江苏省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但仅仅依靠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难以从根本上认识到水生态系统破坏的形成原因与机制,难以满足未来水环境管理的需求,特别是在物种和种群的保护、栖息地的恢复、湿地的保护、水陆统筹管理等方面。开展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是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实施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是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太湖流域环境管理的需要。太湖流域水质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逐步修复,需要确定相应的生态环境指标。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第二十五条“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明确提出“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2016年,原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太湖办联合制定《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域》。该区划将江苏太湖流域划分为49个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生态I级区5个、生态II级区10个、生态III级区20个、生态IV级区14个),设定水生态管理、空间管控、物种保护三大类管理目标,实行分级、分区、分类、分期考核管理,执行差别化的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准入政策。
该区划划分将实现江苏省太湖流域“四个转变”:从保护水资源的利用功能向保护水生态服务功能转变,从单一水质目标管理向水质和水生态双重管理转变,从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从水陆并行管理向水陆统筹管理转变。此举将促进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是依据河流生态学中的格局与尺度理论,反映流域水生态系统在不同空间尺度下的分布格局,基于流域水生态系统空间特征差异,结合人类活动影响因素而提出的一种分区方法。它是水环境管理从水质目标管理向水生态健康管理拓展的基础管理单元,是确定流域水生态保护与水质管理目标的基础。
(四)江苏省水生态功能区建设具体内容
依据《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10〕39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水生态功能区所涉及的江苏省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镇江市区、丹徒区、句容市,南京高淳区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水体所在区域。
江苏省太湖流域共划分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49个(陆域43个、水域6个),分属4个等级,其中生态I级区5个、生态Ⅱ级区10个、生态Ⅲ级区20个、生态IV级区14个。
生态I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自然生态状态,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
生态II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较好生态状态,具有较健全的生态功能,需重点保护的区域。
生态III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一般生态状态,部分生态功能受到威胁,需重点修复的区域。
生态IV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较低生态状态,能发挥一定程度生态功能,需全面修复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