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特色小镇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特色小镇的运作方式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这就要求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不能错位、越位和缺位,要做好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成为特色小镇建设的“引导员”和“服务员”。
1.科学规划,明确小镇发展方向。在客观分析小镇所处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环境等基础上,政府对小镇的特色产业、文化内涵、运营方式、长远生态保护等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小镇未来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推动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等功能性要素在小镇融合。
2.整合资源,推动特色小镇要素集聚。一是统筹财政涉农、城建资金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小镇发展;二是加强小镇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培训,培育现代经营者,提升小镇的人力资本;三是有效利用“集体土地创新利用”“增减挂钩”等政策,保证特色小镇建设用地需要;四是完善小镇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提升镇容环境,健全小镇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完善城镇功能。
3.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做好小镇建设全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小镇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把特色小镇定位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凡是国家和省里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特色小镇可以优先实施,激发特色小镇的发展潜力。
创新建设模式,如运用产业基金、股权众筹、PPP模式等吸引社会资本建设特色小镇,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破解建设资金难题。(https://www.daowen.com)
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坚持质量导向,把实绩作为唯一标准,形成“落后者出、优胜者进”的特色小镇竞争机制。
(本课题来源于2017年度校级调研课题)
课题负责人简介
胡卫华,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陕西经济发展战略、“三农”问题、城镇化及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