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三、县域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有机系统,文化不是自然生成的,文化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人类自觉的创造、培育和传承。这种自觉的文化实践就是文化建设。所谓文化建设,就是特定的文化群体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融创造文化元素、传承和接续文化传统和文化记忆,保存文化基因、修复和保护文化生态、培育文化生长点、发展文化产业、修建文化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培育和弘扬文化精神、引进和吸收域外先进文化、优化文化结构、整合文化模式,壮大文化实力、增强文化吸引力、扩大对外文化影响力等为一体的文化实践活动。淳化县和宁强县的文化建设尽管还处在探索阶段,但对县域文化建设有重要启迪。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充分认识文化建设本质和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精神培育的统一,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坚持吸收和传播的统一,整合文化建设力量,建立健全文化建设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促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融合,激活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文化形态更新。

第一,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梳理县域文化的根脉,明晓县域文化的特色和现况,为文化建设提供依据和方向。文化自觉是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县区来说,就是要对自身文化的由来、特性、优势和弱点有“自知之明”,对其发展历程和现实状况有充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审时度势,对自己的文化建设目标做出规划。县域文化是世代生活于这一区域的人们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实践中创造和培育起来的生命有机系统,既留存着人们的实践智慧,也蕴含着支撑其未来发展的文化基因。文化既是河也是树,离开自己的源头和根脉,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县域文化建设不能不明晓自己的源头根脉。因此,树立县域文化自觉,就需要通过编写文化志,抢救整理续写家谱、家训,编辑整理历史名人、民间传说等方式,找寻文化根脉,梳理文化渊源,接续文化传统,唤起文化记忆,为讲自己的故事、增强文化认同、保持文化的历史的同一性提供依据。通过文化文物普查,对独特的生产生活技艺、风俗习惯、民间歌舞等文化资源进行盘点,明晓自己的文化现况和特性,为制定文化建设规划奠定基础。

第二,明确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整合文化建设领导力量,为文化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文化是人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和培育起来的多层次、多维度的生命有机系统,人生存活动的各个领域都离不开文化的滋养、塑造、支撑和引领。同时,文化按其属性和职能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型,如饮食文化、民俗文化、家文化、行业文化、大众文化、精英文化等,因此,作为系统工程的文化建设既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也需要统一的组织和领导。要推动县域文化建设进程,提升县域文化建设水平,必须改变文化建设责任不明确、各自为政的情势,一方面要划分和明确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文化建设任务,建设体现自己行业和部门特色的职业道德、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伦理责任等精神内涵,为县域文化注入活力、元素和养料;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和领导,整合文化建设力量,建立文化建设的协调机制,将划归在文广、文物旅游、精神文明办和党史县志办等部门的文化建设任务有机地统一起来,为文化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同时,要创立文化建设绩效考评机制,将其纳入部门和领导考评范围,为文化建设提供助力和动力。

第三,培植和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GDP贡献率,促进文化建设与旅游经济的融合,实现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比翼齐飞。文化和经济密不可分,文化建设离不开经济基础,没有经济基础的保障,文化建设将难以进行;同样经济发展也需要文化的支撑和引导,没有文化的精神牵引和价值导向,经济发展就会失去灵魂和方向。由于文化在经济消费中的地位,文化生产本身也是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力量,文化不仅决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方向,文化含量的高低也是衡量消费商品的价值尺度。随着国民文化消费需求的上升,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已经成为发展经济的生长点和增长点。因此,推动县域文化建设,必须培植和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生产力,打造文化品牌,提高县域消费商品的文化含量,增强文化产业的GDP贡献率,让县域基层政府从文化建设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从而调动起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促进文化建设与旅游经济的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延伸旅游产业的价值链,为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经济基础,实现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比翼齐飞。

第四,保护和彰显地域文化特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县域文化的吸引力和对外影响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好的文化环境。地域文化是特定的人群共同体在不同生存环境中培育和发展起来的,由于生存环境、生计方式、发展状况、对外交往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不同地域的文化在历史记忆、生活技能、语言习俗等方面也表现出浓郁的地域特色,而文化的吸引力正在于其独特性和丰富性。文化方面的独特性既是特定地域人们的身份特征,也是其文化创新发展的源泉和基础。就地域文化建设的目标来说,一是要保存保护固有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特色,二是要通过传播途径显扬自己的文化魅力,增强扩大地域文化的吸引力和对外影响力。因此,推动县域文化建设,必须保护好文化生态,留住文化记忆和文化乡愁,彰显地域文化特色,避免同质化。同时,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改变地域文化“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局面,充分运用网络、影视等现代科技手段,让富有浓郁地域色彩的文化走出去,满足国民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地域文化的吸引力和对外影响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https://www.daowen.com)

第五,保护和培养以乡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文化创意创作人才为主体的文化建设队伍,为县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文化建设是传承和创新的统一,就县域文化建设来说,则是家风、家训、乡规民约等文化传统的延续、民间技艺、歌舞、地方剧种、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文艺作品创作的统一。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文化建设人才和队伍的培养和保护。因此,推动县域文化建设,必须培养能够担当延续文化传统的乡贤,让他们在维系传统方面发挥作用;保护民间艺人,通过师徒传承等方式,在保护文化基因和文化源泉等方面发挥作用;鼓励和培养文化创意和文艺创作人才,为其创造条件,让他们在创作反映特定地域社会生活风貌、寓教于乐的文艺作品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六,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轴心,把文化传承和新文化的培育结合起来,把吸收域外先进文化与改造固有文化中的消极成分结合起来,优化文化结构,通过移风易俗和新风尚的培育,推动文化形态的更新。在整个文化构成中,核心价值观居于轴心地位,特定文化模式的性质以及文化发展的方向都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作为特定文化模式的县域文化,既有保持其历史同一性、体现其深厚底蕴的传统,也有蕴含其中的消极惰性因素;既有体现其浓郁色彩的地域特性,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因此,推动县域文化建设,必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轴心,一方面要深入挖掘生活技能、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蕴藏在其文化遗产中的优良基因和活性元素,另一方面也要清理留存其中的消极惰性因素,如封建迷性观念、官本位和崇尚权力的观念、重人情轻法治的观念、重男轻女思想、家族本位思想、保守依赖思想等,吸纳和培育科学、民主、法治、开放、开拓、包容等顺应社会发展的文化精神,积极吸纳先进文化成分,优化文化结构,整合文化模式,培育新的文化风尚,塑造新的文化形象,推动和实现文化形态的更新。

(本课题来源于2017年度校暑期调研课题)

课题负责人简介

张清林,2008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陕西省哲学学会理事,陕西省历史唯物主义学会秘书长,陕西省委党校哲学部副教授,2013年8月被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评选为全国领导科学优秀中青年专家。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导科学和文化哲学等专业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