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诊断标准

一、诊断标准

1.临床表现

详细询问病史、病因,儿童应着重了解出生史、发热史、家族史;有无发作先兆及发作诱因,发作前和发作时及发作后表现,发作频率变化,服药情况(何种药物,服药剂量、时间、效果)。

按症状癫痫可分为部分性与全面性两类。

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分为以下几种。

(1)单纯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

1)运动性发作:包括局限性运动性发作、旋转性发作、姿势性发作和失语性发作,表现为每次发作中所波及的范围固定在某一范围内,意识清楚。

2)感觉性发作:指体感性、视觉性、听觉性、嗅觉性和眩晕性发作。

3)自主神经性发作:表现为腹部不适、面部潮红或苍白、出汗、恶心呕吐等。

(2)复杂部分性发作(意识障碍、颞叶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之后出现意识障碍或开始即有意识障碍,临床常伴自动症,可有精神症状样发作。

(3)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继发出现强直-阵挛、强直或阵挛发作):全面性发作(惊厥性或非惊厥性)分为以下几种。

1)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

2)肌阵挛发作。

3)强直发作。

4)失张力发作。

5)阵挛发作。(https://www.daowen.com)

6)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此外,仍有未分类的癫痫发作。

2.辅助检查

(1)电生理检查:脑电图等电生理检查,可视情况缓慢减停抗癫痫药,脑电图监测时间较长为好,记录到临床发作更有利于诊断治疗,但需征求患者及家属同意。

1)普通脑电图(包括过度换气、闪光刺激、睁闭眼试验等)睡眠诱发,剥夺睡眠和药物诱发)。

2)长程(24小时及以上)视频脑电图,除上述试验外,必要时可加用睡眠诱发、睡眠剥夺和药物诱发)。

3)必要时加做蝶骨电极、咽电极、卵圆孔电极。

4)诱发电位检查如视听及体感诱发电位。

5)手术评估的病例,如果癫痫灶定位困难或者需要精确定位神经功能区时,进行必要的颅内皮层电极和深部电极记录。

(2)神经影像学检查

1)头部MRI:可以加做颞叶的冠状位扫描T 2 或Flairy像,薄层扫描。

2)SPECT 或PET:有条件者可做SPECT 或PET 检查。

(3)Wada(阿米妥钠)试验:如果需要确定优势半球,特别是语言、记忆优势半球,术前可以做本试验。

(4)神经心理学检查。

(5)脑磁图检查:如果需要定位癫痫灶,有条件者可以进行脑磁图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