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项目管理

二、加强项目管理

请你台规范过程管理和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预算,报局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审核;严格按照《河北省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震发〔2017〕23号)文件规定填报采购预算,组织采购,并做好采购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按规定做好项目合同审批、签署、备案工作;按要求聘请项目监理,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做好项目施工过程记录和资料归档;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每月25日前向发展财务处、监测预报处提交项目进展月报;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处置方案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朱音杰 0311-85816722

陈肇东 0311-85807811

附件:1.《关于下达2018年度重点台站优化改造项目工作任务及相关安排的通知》(中震测函〔2018〕6号

2.《河北省地震局张家口中心台2018年优改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地震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