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度地震台站灾损恢复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秦皇岛中心台、张家口中心台、承德中心台、石家庄中心台,监测网络中心:
按照《关于报送2017—2018年度地震监测系统受灾受损情况的函》(震台网函〔2018〕255号)及《关于调剂2018年中国地震局机关系统机动费预算的通知》(中震函〔2018〕267号)要求,《河北省地震局2018年度地震台站灾损恢复专项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批并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备案,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做好河北省地震局2018年度地震台站灾损恢复专项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本单位执行进度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联系人:朱音杰 0311-85816722
附 件:河北省地震局2018年度地震台站灾损恢复专项实施方案
河北省地震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