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责和信息沟通联络机制

二、相关职责和信息沟通联络机制

(一)各部门职责

1.民航河北监督管理局职责:做好应急期间航空管制工作;做好应急期间航线调整工作;协调增调相应机型完成大型设备装备、专业应急人员、搜救犬等救援力量的快速投送工作;协调配合其他应急运力手段的衔接工作等。

2.河北机场集团职责:做好应急期间重点地区的航班管理工作;做好应急时期增设航班的进出港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应急时期旅客的分流、疏散工作;协调各航空公司增加航空应急运载力量;协调配合其他应急运力手段的衔接工作等。

3.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办事处职责:加强辖区铁路应急投送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相关铁路单位做好应急时期旅客的分流疏散工作;及时向北京铁路局反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应急期间铁路运力保障的相关要求并抓好协调落实;协调配合其他应急运力手段的衔接工作等。

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职责:协调做好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村道等道路的应急投送管理和维护工作;协调配合其他应急运力手段的衔接工作等。

5.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职责:做好应急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其他应急运力手段的衔接工作等。

6.河北省地震局职责:提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需求;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提供震情信息;协调各部门做好年度重点地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方案等。

(二)建立联络和震情沟通机制

1.联络机制。建立省级联络机制,定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制定河北省应急快速投送工作联络表(含各地市相关工作人员),并及时更新。联络表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由各部门提供变更内容,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修订,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变动,即时调整修订。

2.震情沟通。省地震局将民航河北监督管理局、河北机场集团、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办事处、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列入震情首要告知对象。一是设置地震预警装置,通过地震预警平台第一时间提供预警信息;二是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通过群发震情短信、12322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保证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络人第一时间获取震情信息;三是及时通报震情灾情发展情况和趋势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