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措施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学习部署。在我局1月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各党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学习的基础上,局党组、各党支部(总支)集中在11月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通过处级干部培训班对干部开展集中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方案的整治重点和《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开展纠正“四风”、作风纪律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冀震函〔2018〕24号)十种表现,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检查冀震函〔2018〕24号文件的整改落实情况,又要检查是否存在本方案所列的13项重点表现,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搞一一对应,不轻易上纲上线,有问题查问题,无问题查隐患。

责任领导:孙佩卿、高景春、李广辉、马兆清、翟彦忠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12月5日前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和中国地震局党组要求,认真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查找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列为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孙佩卿、李广辉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

(三)集中开展调研排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开展调研摸排,特别是针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推进、扶贫攻坚、雄安新区建设、影响良好政治生态构建、巡视整改、预算执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和突出问题,形成调研结果,找准症结、精准施策。

责任领导:孙佩卿、高景春、李广辉、马兆清、翟彦忠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强化警示监督。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主题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宣讲、解读、警示,总结地震系统违纪案例开展“以案说纪”巡讲,对我局今年审计、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在全局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领导:马兆清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分析,在反馈中提出整改建议、列为整改重点,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整改到位。对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要认真处理处置。

责任领导:马兆清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办理情况直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信息汇总、梳理、分析工作。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在河北地震信息网开设直通纪检组长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开展监督。

责任领导:马兆清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七)严肃依纪问责。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马兆清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