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局党组承担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加强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具体落实。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审计处要自觉学习,走在前作表率,强化监督。

(二)精准把握,实事求是。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变异性,客观分析,精准把握,严格区分形式主义和必要的形式载体关系,官僚主义和工作方法关系,确保查找的问题不掩过饰非、实事求是。

(三)搞好统筹协调。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问题大排查工作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内部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避免对同一事项多头督查、重复调研。

(四)巩固整治成果。通过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巡察、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监督。

(五)及时总结反馈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报送集中整治工作动态信息,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崔琳,邮箱:jjjc@eq-he.ac.cn)

附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调研排查分工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调研排查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