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三)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市、区)政府根据本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力量实施先期应急救援,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配合和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