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震情跟踪,提高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制定全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震情跟踪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准备;组织协调县(市、区)地震局和地震台站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强化地震监测台站运行与维护,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转,为震情跟踪提供数据保障;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资源优化整合,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对突发震情研究,提高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效果,根据震情发展趋势,不定期地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检查;加强对重大宏(微)观异常落实、震情应急和其他有关重大震情事宜,对异常突出的地区,必要时组织工作组深入现场进行跟踪;加强各类前兆资料、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加大震情跟踪资料的分析应用力度;加快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形成破坏性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能力;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地震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