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五、文化和 旅游消费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河北省旅游条例》《河北省旅游景区(点)导游员管理办法》《2017年河北省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升年工作推进方案》和《河北省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河北省乡村旅游扶贫规划》等,“厕所革命”任务超额完成,逐步实现向景区内外、城乡一体纵深发展。各市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和办法,推进实施行业标准,逐步建立了旅游行业管理法规体系。通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推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证、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了行业服务质量。以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为依据,结合创A工作,规范了全省旅游景点的管理;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创优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城市入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业管理的制度和程序,旅游企业的经营环境和游客的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建立有经费保障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在全省乡镇设置信息监督员。集中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A级景区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25万家,警告121家、责令改正83家、停业整顿5家,处罚旅行社12家,摘牌A级景区10家、星级饭店19家。加强旅游市场和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排查全省高风险旅游项目278项,细化制定376项专项整改措施,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