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副县长武栋鹤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宇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颖,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肃宁县中医院PPP项目支出责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同意肃宁县人民政府将肃宁县中医院PPP项目支出责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建议议程(草案),通过了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建议日程(草案),通过了执行主席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特邀人员列席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通过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草案),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暂停赵汝彪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作出了暂停赵汝彪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长黄志民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宇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颖,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议程是: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并通过了草案,会议表决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葛建臣等辞去肃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并通过了这个草案,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献宣读了主任会议关于齐春梅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由县长黄志民宣读了李同升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拟免职人员进行了表决,同意免去王俊卿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免去孙晓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同意免去张进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免去许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同意免去梁红卫县教育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于亚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哈宝鸿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马西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杨金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刘庆芙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魏青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齐铁檩县统计局局长职务。会议以票决的方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表决,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齐春梅为肃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亚红为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周雅丽为肃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李同升为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孔香玲为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永峰为肃宁县教育局局长,张学文为肃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申伟为肃宁县民政局局长,许康为肃宁县财政局局长,张会如为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春青为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晓川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向东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清选为肃宁县水务局局长,柳欢芳为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加欢为肃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杨金城为肃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葛建臣为肃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哈宝鸿为肃宁县审计局局长,王俊龙为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发生为肃宁县统计局局长,张永辉为肃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刘建康为肃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宋国峰特邀列席了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献宣读了李静任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由县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宋国峰宣读了史鸿程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尹广清宣读了冯建军免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王金凤宣读了左阳明等任免职的议案并介绍情况,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拟免职人员进行了表决,会议同意免去潘顺义肃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免去冯建军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同意免去张磊、崔文海、李万营、闫玉帅、武志杰、闫广达肃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会议以表决票的方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表决,任命:李静为肃宁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史鸿程为肃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建辉为肃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左阳明、安夫长、柳乃堂、任顺新、姚艳良、马汝谦、袁新宝、闫书涛、郭银芝、赵庆伟、常洪水、王广才等为肃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最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集体宪法宣誓。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月明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宇辉,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曹京威请求辞去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会议最后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韩月明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宇辉,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霍海军辞去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草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https://www.daowen.com)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韩月明特邀列席了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文颖,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最后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长王志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月明特邀列席了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议程为一项:人事任免。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吴国强、刘耀宗和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副县长武栋鹤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颖,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审议通过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草案)。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献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刘耀宗和委员共15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和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马国团等三名代表请求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增选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增选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暂停张某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讨论了肃宁县××乡(镇)××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选举办法(草案)(书面)和肃宁县××乡(镇)××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增选选举办法(草案)(书面);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肃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敏、王庆献、吴国强和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张国强特邀列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肃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补选了肃宁县出席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