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泄密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的一般标准是:(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