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法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