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公舞的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师公舞的发展

师公舞属荆楚风舞蹈,壮族叫“师公舞”,汉族叫“跳神”。它是在荆楚文化传统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成的舞蹈,流行于柳州市郊区和县属(柳城县、柳江县)的帽和村、黄村、洛满、福塘、成团、三都、百朋、里雍、穿山、进德、思屯等地。这是一种沿于古傩,以巫扮神、以舞降神为特征的民间祭祀舞蹈。祭祀中由师公(巫师)戴木制面具扮神表演,因表演者为师公,故称为“师公舞”。这种舞蹈形式约于秦始皇统一岭南后传入广西桂北地区,唐代之后传至桂中地区。楚巫传入柳州地区后,与壮族先民的原始巫术、民歌、舞蹈、叙事长诗和民间故事相结合后,在道教的影响下形成自己的宗教组织——梅山教。奉“三元”(唐道相、葛定志、周护正)为祖师,移植道教正益派的斋醮仪式和科仪法事,专为民间符籇祈禳、酬神还愿。

师公舞舞目有三元舞、天师舞、功曹舞、梁吴舞、雷神舞、白马舞、盘古舞、鲁班舞、土地舞等,有固定的表演程式和基本动作,舞姿比较丰富,最有代表性的舞蹈形式是独舞。独舞是由一个师公戴上某一个神的道具,手执简笏或刀、剑、斧、凿、扇子、绸带等道具,在神台前向东、南、西、北、中五方作舞,舞中伴有演唱神的身世功德。

师公舞与岭南古代先民的原始宗教仪式有着深远的渊源关系。这些宗教仪式在长期的发展中,与各民族文化相结合,吸收了当地民间舞蹈,并以各种民俗形式流传下来,逐渐变为半宗教半群众性的文娱活动。直到近代,在形式上依然保持着原始宗教活动中巫术的基本特征。壮族师公有南北之分,以武鸣县为代表的南派师公舞,保持着更多的原始祭祀歌舞形式,舞蹈性强。除巫师在仪式中的念唱外,其间穿插表演大量的单、双人和集体的舞蹈节目,如罗伞舞、明灯舞、筛米舞、绸带舞、法器舞以及手持刀枪棍棒的兵器舞和表现男耕女织的生活舞蹈。一般在祭祀活动结尾部分,由伴奏乐队、唱队的全体师公一起舞蹈,名曰“踩罡”。有些地方的群众还手提花灯跟随师公绕房舍、穿树林,进行游戏性舞蹈。河池象州等县为代表的北派师公舞,以表演诸神的故事为主,有较完整的跳神套路,有“三十六神,七十二相”之说。(https://www.daowen.com)

师公舞虽源于古代巫舞,依附于一定的祭祀仪式,但由于长期流传在民间,与各种民间文艺形式互为影响,互相吸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加强了娱人成分,具有一定的大众性和娱乐性。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指引下,大批师公艺人和业余舞蹈工作者,将师公舞从宗教、迷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去芜存菁,推陈出新,运用师公舞的语汇,改编、创造了《横鼓舞》《蜂鼓舞》《新风赞》《朝阳舞》等节目,并分别参加了全区或全国的会演,均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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