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平息犯人哄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协助平息犯人哄闹

1983年,我国治安形势严峻。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国开展了一场“严打”专项活动,并将破坏社会治安的累惯犯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遣送到大西北服刑改造。当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接受了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内地押犯的任务。但兵团的大多数同志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支疆青年,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犯人。于是,按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凡往新疆兵团遣送犯人的省、市,都要派出一支有管教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的队伍,去新疆帮助工作6个月至2年。当时,我在提篮桥监狱任大队长,受上海市劳改局(现称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的委派,带领10位同志前去新疆兵团协助工作。

1983年12月11日,上海第一批遣送犯人去新疆的专列出发,押送800名犯人一路西行。火车奔驰了70多个小时后到达新疆的库尔勒。负责遣送的上海干警和武警随车返回上海。这批犯人在新疆干警的带领和武警的押解下,列队分批逐一进入临时的几个大房间。第二天,从库尔勒通过长途汽车分别押送至下属各团场。

谁知刚安顿好,有几个房间内的犯人就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哄闹,情绪对立,经干警的教育、训斥之后平静下来,可是待干警刚转身走出房间后,他们又哄闹起来。我虽然没有直接押送的任务,但还是忍不住走进大房间,对那些起哄的犯人进行了教育:“一路上1万多公里,几十个小时,大家都很累,到新疆服刑已是客观现实。现在已经由新疆干警负责管教你们,一言一行都将给干警留下直接的或间接的、好的或坏的印象,大家要想明白,好的印象有利于今后的改造和争取好的前途。希望大家面对现实,冷静而三思,好好休息,适应新疆的环境……”起哄的犯人听了我的话后,渐渐平静下来,后来其他犯人也跟着逐步安静下来。(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在民警监管下,犯人乘坐专列前往新疆服刑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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