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量的计算
山丘区与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存在着相互转化关系,在确定全省地下水资源量时,需要扣除山丘区与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
山丘区与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盆地平原区由本省山区的侧向补给量来源于本省山区地下水资源量,并以地下径流形式补给盆地平原区,在确定全省地下水资源量时,应予以扣除。
(2)盆地平原区河道渗漏,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回归补给量均系由山区地表水补给而形成,其中:部分补给量来自山区河川基流和泉水量,而基流量和泉水量已计入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中。因此,在确定全省地下水资源量时应扣除重复部分。扣除方法为:对于引泉灌区渠系及田间补给量,采用山丘区河川基流的百分比或清洪水灌溉比例扣除。即用式(4-24)计算:(https://www.daowen.com)

式中:D为山丘区与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K为山丘区河川基流占地表水的百分比或清洪浇比例系数;QR为盆地平原区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
综上方法计算重复量,则全省盆地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之间多年平均重复计算量为131292万m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