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质评价成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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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水质评价成果
本次评价涉及大小河流66条,评价断面183处,总评价河长5583km。符合Ⅰ类、Ⅱ类、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为1829.7km,占总评价河长的32.8%,其中Ⅰ类水河长108.4km,仅占总评价河长的1.9%;Ⅳ类、Ⅴ类及超Ⅴ类水河长占67.2%,其中超Ⅴ类水严重污染河长为2554.6km,占总评价河长的45.8%,表明大部分评价河段水质受到污染。非汛期符合Ⅰ类、Ⅱ类、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30.2%,污染河长占69.8%,其中超Ⅴ类河长占45.5%;汛期符合Ⅰ类、Ⅱ类、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40.4%,污染河长占59.6%,其中超Ⅴ类河长占32.6%,由于汛期河流流量大,水质明显好于非汛期。全省地表水质现状评价结果见表6-17,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见表6-18,河流水质现状综合评价结果见图6-1。
通过对主要污染项目进行分类评价,按其污染河长排序,氨氮、溶解氧、化学耗氧量及挥发酚污染河长分别占到总评价河长的50.0%、28.1%、26.6%和18.7%,可见氨氮是影响山西省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物;受矿坑排水影响,硫酸盐污染河长占19.2%,高于其他天然水化学类指标;总汞在山西省河流中检出率比较大,其污染河长为4.6%,高于其他有毒类污染物质(见表6-19)。
表6-17 山西省地表水水质状况评价结果表(https://www.daowen.com)


图6-1 山西省河流水质现状综合评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