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水质分析
(一)评价项目
包括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汞等项目。
(二)评价标准
单一功能水域:相应功能的水质标准作为评价标准。
多功能水域:以功能区主导功能的水质标准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方法
用水功能区的水质现状类别进行水功能区达标分析,即水功能区水质好于或达到该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类别为达标,劣于水质目标类别为不达标。
(四)评价结果
在评价的148个水功能区中,全年达标功能区有49个,达标率为33.1%,汛期达标功能区有65个,达标率为43.9%,非汛期达标功能区有47个,达标率为31.8%。水功能区水质分析成果表见表6-26。
表6-26 山西省2000年水功能区水质分析成果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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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一级水功能区51个,其中全年和非汛期达标功能区都为24个,达标率为47.1%,汛期达标功能区有33个,达标率为64.7%。(https://www.daowen.com)
本次评价二级水功能区97个,其中全年达标功能区25个,达标率为25.8%,汛期达标功能区有32个,达标率为33.0%,非汛期达标功能区有23个,达标率为23.7%。一级区和二级区达标统计见表6-27。


水功能区分类达标评价见表6-28。
表6-28 山西省2000年水功能区分类达标统计

(1)保护区。全省共划分保护区26个,全年和非汛期分别达标19个,达标率为73.1%;汛期达标21个,达标率为80.8%。
(2)保留区。保留区共有3个,全年和非汛期分别达标1个,达标率为33.3%;汛期达标2个,达标率为66.7%。
(3)缓冲区。全省共划分缓冲区22个,全年和非汛期分别达标4个,达标率为18.2%;汛期达标11个,达标率为50.0%。
(4)开发利用区。共包括97个水功能区,分属于开发利用区的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以及排污控制区。
(5)饮用水源区。以饮用水为主导功能的水功能区共有4个,全年和非汛期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汛期达标3个,达标率为75.0%。
(6)工业用水区。以工业用水为主导功能的水功能区共有12个,全年达标6个,达标率为50.0%;汛期达标7个,达标率为58.3%;非汛期达标4个,达标率为33.3%。
(7)农业用水区。以农业用水为主导功能的水功能区共有47个,全年达标12个,达标率为25.5%;汛期达标16个,达标率为34.0%;非汛期达标13个,达标率为27.7%。
(8)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没有以渔业用水为主导功能的功能区。
(9)景观娱乐用水区。以景观娱乐用水为主导功能的水功能区共有4个,全年、汛期、非汛期各达标1个,达标率分别为25.0%。
(10)过渡区。共有12个过渡区,全年达标2个,达标率为16.7%;汛期和非汛期各达标3个,达标率为25.0%。
(11)排污控制区。共有18个排污控制区,全年和非汛期达标为0,汛期达标3个,达标率为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