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资源总量开发利用程度
全省多年(1956~2000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37927万m3,1990~2000年平均供水量为638447万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为267503万m3,地下水供水量为370944万m3,扣除提引黄河干流水量,全省水资源总的开发利用率为49.7%。
从各市(地)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来看,开发利用率最高为太原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81.6%。开发利用率较高的有大同市、阳泉市、朔州市、晋中市、临汾市和运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最低的是晋城市,利用率为14.6%。
各水资源分区中开发利用率超过70%的有永定河区、壶流河区、龙门—潼关区、汾河上中游区、汾河下游区,这些分区本地水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潜力不大,是山西省水资源最紧缺的区域。(https://www.daowen.com)
西部沿黄河的红河区、偏关—吴堡区、吴堡—龙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虽然低,但开发利用条件差,整体上看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较小。
东部漳河区、沁河区、大清河区、卫河区和丹河区现状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且位于流域的上游地带,水资源尚有一定的开发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