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一般程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四、招标的一般程序

(一)招标计划申请表

水利工程招标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勘察、设计任务已经批准。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2.监理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3.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3)监理单位已确定。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4.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明确;

(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以天津市为例,招标单位具备以上条件后,应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领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见表3-2),招标单位在填妥此表后提交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备案。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持天津市水利主管部门核准批复文件。同时天津市水利招标站收到有关资料后,5日内发现有违规现象可停止招标工作。

审核的主要内容:

(1)前期有关手续是否齐全。

(2)标段划分是否合理。

(3)招标条件是否具备。

(4)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5)招标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6)评标小组组成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7)评标原则和标准。

(8)投标人的资格。

(9)招标时间。

(10)公告发布媒体。

表3-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

图示

备案,全部符合要求后,工程可进入招标阶段。

(二)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单位在确定招标方式后,即可自行或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包括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标段划分、项目的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投标有效期、计算规则、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定标的原则和办法等。

(3)招标项目综合说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时间要求、投标人资格等。

(4)项目清单、施工图。

(5)价款支付方式、比例和结算方法。

(6)合同条件、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说明。

(7)资格审查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投标书格式、投标文件的澄清、错误的修订、授权书格式、履约保函格式等。

(9)招标工作安排。包括交底、答疑时间、地点、投标起止日期,投标地点和开标日期、地点、中标通知书、合同的签订及联系方法等。

招标单位完成招标文件后,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一般在7日内完成。对符合规定的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出具招标项目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发还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在开标前3日内将拟定的评标细则,递交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审核,经批准后由招标单位在开标会标出启封当众宣读,评标办法一经批准,在投标书开启后不得更改。评标办法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议法,两阶段评标法及合理低标法。招标过程中须进行记录,见表3-3~表3-14。

(三)信息发布

招标单位根据经审查合格的招标文件,即可在天津市水利建设交易中心发布信息,采用公开招标的,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4号令发布),《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国家计委要求),必须在国家指定媒体以及水利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采取邀请招标的采取邮寄和电传形式发布。共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具有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2)性质;

(3)资金来源;

(4)工程简单概况(设计标准、设计规模、坐落地点等);

(5)招标范围;

(6)标段划分;

(7)各标段的具体情况;

(8)招标方式;

(9)招标人名称;

(10)资格要求;

(11)质量要求;

(12)工期;

(13)计划开、竣工日期;

(14)承包方式;

(15)招标文件售价;

(16)保证金额度;

(17)报名截止时间;

(18)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9)踏勘时间;

(20)投标截止时间;

(21)开标时间。

公开招标的公告正式发布至预审资格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不少于7日。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资格审查(https://www.daowen.com)

招标人在接到施工企业的投标申请后,可对各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质、企业状况、业绩、财务状况等。申请招标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明原件等及资格预审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接受招标人审查)。

(五)发售招标文件

经审查合格确认同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交易中心负责通知对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营业执照、介绍信以及确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

(六)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一般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当日或次日)统一组织进行踏勘,踏勘后,招标单位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招标文件答疑,由投标单位提出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招标单位负责逐一解答。答疑会后,若再提问,招标单位应当视情况作统一答复。答疑会后,招标单位将各问题和答复形成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拟天津市水利招投标站备案,然后分发各投标人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七)送审标底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可采用无标底形式也可采用参考标底的形式。

采用有标底形式的标底编制,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单位编制的标底应当开标3日前递交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在开标前组织审查,审查后的标底由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封存,负责严格保密。在开封时送达会场。

(八)开标

投标单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办理递交手续,若采用“两阶段评标法”招标的,投标人应将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封存,其中技术标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或标记,否则为无效标。

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项目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天津市水利招标站、项目法人参加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开标。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在开标会上当众启封标书,投标人确认标书的完整性,天津市水利招标站及有关人员检验投标人有关证书和标书的有效性,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主持人公布标底,在会上宣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确认),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九)评标

评标一般在开标后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的,技术标应在商务标前启封。

评标工作由评委会主任主持,天津市水利招标站、监察部门代表到场全过程实施监督,评标、定标的过程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1)采用“综合打分法”由评委初审投标文件后,按照评标细则的打分表分别打分,经汇总后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的,按匿名保密(指对投标人的名称匿名保密,需事先对投标书做保密处理)的方法进行评定。

(3)采用“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法”评委首先对投标书进行初审符合性鉴定,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合理,报价最低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委首先对投标书进行响应性初审,经评委详评后,推荐经评委会调整的评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后,评委会填写“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见表3-15),并在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综合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工程性质、资金来源;

(2)招标包括: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售标书时间(投标单位的具体情况,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书递交时间及投标文件情况;

(3)开标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查情况(包括时间、人员、审查内容)、开标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开标、开标情况;

(4)评标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及工作小组、工作内容(附件)、评标方法、评标细则(附件)的主要内容、评标时间、招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审核报价情况(修正报价计算错误、审核报价)、投标文件的澄清、综合评价情况(包括评审内容、评审情况)、评审意见及得分情况(评审的分析);

(5)推荐意见(包括推荐原则)附表。

(十)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备用中标候选人。选择中标人,填写“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审定表”(表3-16)后,报招标项目主管部门审核。中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且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定标原则。

(十一)备案

确定中标人后,项目法人应于15日内将“招标情况备案表”(表3-17)及评标报告及时向天津市水利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天津市水利招标站进行备案,并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1)自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数量及技术规格说明

(2)招标实施方案;

(3)评标委员会构成;

(4)主要评标因素及定标程序;

(5)招标结果;

(6)其他应提交的与备案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

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十二)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在5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发送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

(十三)签订承发包合同

招标单位在发中标通知书7日内应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表3-3 招标信息发布批准表

图示

表3-4 投标人报名情况汇总表

图示

表3-5 招标文件审查表

图示

表3-6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图示

表3-7 评标细则审查表

图示

表3-8 招标标底审定表

图示

表3-9 评标委员会确定表

图示

表3-10 开标会投标人签到表

图示

表3-11 开标会投标文件签收表

图示

表3-12 投标人代表身份及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检验记录表

图示

表3-13 开标情况记录表

图示

表3-14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

图示

表3-15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图示

表3-16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审定表

图示

表3-17 招标情况备案表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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