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招标范围
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招标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合同名称为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名称,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合同编号为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编号。
1.2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2)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投标人资质等级;
(3)具有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业绩。
投标人应按照本商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以下资料,证明其资格:
(1)勘察设计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
(4)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5)近5年曾经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情况;
(6)近5年工程设计获奖情况。
1.3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未中标人合格的投标文件给予补偿费×××元人民币,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图纸不予退还。若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的部分设计,再给予未中标人×××元人民币的使用补偿费。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不补偿或者减少补偿金额。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补充条款
第三章 合同书和履约担保证件
第四章 投标书和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 投标辅助资料
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料
第七章 技术要求
2.2 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勘察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勘察,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现场勘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现场勘察中,投标人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2.3 答疑和标前会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于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时间、地点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的质疑,投标人的质疑应在标前会前两天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澄清问题的解答,招标人将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于标前会结束后4天内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将按本商务文件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4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4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发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补充通知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上述补充通知将以书面、传真或电报方式发给所有购买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形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商务文件:
(1)投标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辅助资料;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
3.1.2 技术文件:
(1)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综合说明书、工程投资估算、图纸、鸟瞰图);
(2)其他投标设计文件及资料。
3.2 投标报价
勘测设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进行计取。本工程勘察设计费为竞争性报价,以批复的相应勘察费和设计费为最高限额,投标人以最高限额的百分比的形式计取报价。
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本商务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投标人应按本商务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包封,并且将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包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和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包封都应:
(1)写明招标人
名称:(https://www.daowen.com)
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记:①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②合同编号为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编号;③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应在外层包封加盖密封章,内层包封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4.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时间、地点以前将投标文件面交代理机构。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若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代理机构。上述修改文件和书面通知应按照本商务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宣布其投标文件无效。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开标会上代理机构将公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修改后报价(如有的话),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后,投标人进行15分钟左右的讲标,内容包括设计构思和说明、估算的组成和依据、技术经济分析等。
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比,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投标人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报价或其他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经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在开始评比前,评标委员会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未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阴谋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5 投标文件的评比
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评标方法为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评标方法。
定标原则为招标资料前附表写明的定标原则。
评标过程: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商务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3)评标委员会对×××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建筑物外观与造型、工程投资估算、报价、设计进度计划、ISO9001认证证书、质量保证措施、近5年工程设计、设计获奖情况及现场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4)各评委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评审意见;
(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综合各评委意见,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采纳。
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6.1 决标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按本商务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确定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本商务文件的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本商务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情况,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勘察设计合同条件具体洽谈中达不成一致、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则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2 重新招标和招标终止
当投标不满3家或经评审大部分或全部投标文件不被接受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由于招标人的原因终止招标或未能在本商务文件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函。
6.3 中标通知
在本商务文件的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函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函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函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函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人办理中标手续时,向招标人提交50000元人民币,用以补偿未中标人的投标费用和部分设计使用费。
6.4 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函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担保金额规定在第二章《合同补充条款》中,担保证件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规定的格式。
6.5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函中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到者,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中标人承担本工程的设计任务,规划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复后,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相应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